【安徽画报 版权专栏】精彩纷呈的版权宣传活动(下)
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各市版权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围绕“保护版权,激励创新”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版权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宣传普及版权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版权意识,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浓厚氛围。
线上线下结合
推动版权保护宣传广覆盖
省市县(区)三级版权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多措并举开展版权宣传系列活动。在公园、城市广场、知名景区等人群密集场所举办宣传周主题活动,集中展示近年来版权创新发展优秀成果。在报刊电视、门户网站、客户端、公众号等开设版权宣传专栏、刊发专题报道、播放版权宣传音视频,在社区、广场、文化场馆、旅游景点等地悬挂宣传横幅、播放宣传海报、开展法律咨询。通过应急广播系统等文化设施开展版权公益宣讲等。
注重校园宣讲
培养青少年版权意识
宣传周期间,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版权宣传进校园活动。淮北市举办“版权保护与创新阅读”主题活动,结合生动案例向中小学生介绍正版和盗版图书的分辨方法。亳州市组织开展“绿书签·版权保护进校园”活动。宿州市开设版权保护研学课堂。六安市举办“版权护航 教学飞扬”版权知识教师专场讲座,面向170 余名大中小学教师宣讲版权知识。

淮北市举办“版权保护与创新阅读”主题活动

亳州市开展“绿书签·版权保护进校园”活动

宿州市开展版权保护研学课堂活动

蚌埠市开展“抵制盗版、快乐阅读”青少年版权保护主题教育活动

阜阳市开展版权保护进校园活动

六安市举办“版权护航 教学飞扬”版权知识教师专场讲座

宣城市组织开展版权保护系列宣传活动

安庆市开展“保护版权 激励创新”主题宣传活动
理论实务融合
促进版权保护运用更高效
结合版权执法监管、产业发展、社会服务等工作,开展版权保护与运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突出以案释法。滁州、铜陵等地发布版权保护典型案例,宣传展示版权执法工作成果,警示震慑侵权盗版违法行为。淮北、蚌埠、阜阳、滁州、芜湖、宣城、安庆等地组织开展打击侵权盗版集中行动。淮南、宣城等地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版权保护情况新闻发布活动。突出示范引领。淮北、滁州、铜陵等市举办版权服务行系列活动,重点走访版权示范单位,指导企业做好版权登记、应对版权纠纷、促进版权成果转化,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队伍建设。淮北、滁州、芜湖、宣城、蚌埠、马鞍山等市面向版权骨干企业和版权从业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宣讲版权政策法规,提高版权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滁州市发布版权保护典型案例、宣讲版权法规政策

铜陵市举办铜企版权服务行系列活动
版权小知识
Q: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A: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下列十三项财产权利:
(一)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二)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三)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四)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五)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六)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七)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第八项(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定的权利;
(八)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九)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一)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二)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三)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